为进一步弘扬和传承劳模心灵与企业心灵,近日,集团公司正式执行持久从事井下工作职工荣誉造度,着力打造高素质职工行列,尽显对职工的深切关切。
造度面向在集团公司退休且有过井下工作经历的职工。在荣誉授予前提方面,从事井下工作至退休,或因7至10级工伤伤残调离井下工作后退休的,需陆续井下工作满240个月,或累计满300个月的职工;因1至6级工伤伤残办理伤退的,累计井下工作需满240个月的职工,均切合荣誉授予前提。
为守护荣誉的端庄公正,造度明确职工在工作期间,因工作原因受党内忠告、严沉忠告或行政忠告、记过、记大过、降级处罚达2次及以上,或受过党内、行政沉处罚,不授予荣誉。切合前提的职工,退休时将收成“荣誉矿工”证书与留想章,以及一次性3000元荣誉金。在执行流程上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部成立了职工动态治理档案,实时为切合前提者填造审批表,经行政审批后,纳入年度先进赞美文件发文赞美,并组织荣誉矿工代表参与授予典礼。
执行荣誉造度,是集团公司对持久坚守井下职工辛勤支出的高度认可,也是企业“以报答本”理想的活泼诠释,激励着更多职工投身煤炭事业,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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